本报讯 (特约记者 陆继才 通讯员 陈鑫龙)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通知,要求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,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,推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。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将昆明市五华区、东川区和红河州开远市3个区(市)的697家接触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纳入分类管理。
该省要求,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分级结果综合评估,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分为甲类、乙类、丙类。卫生监督机构根据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,开展差异化监督执法:对丙类用人单位实行严格监管,有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频次,实施现场检查;对乙类用人单位,按常规比例频次开展抽查;对甲类用人单位,合理降低抽查比例频次,实现“无事不扰”。
该省要求,对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,依法严肃处理,探索联合惩戒机制。同时,该省倡导“包容审慎监管”新理念,制定出台《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减免责清单(试行)》,将柔性执法融入执法全过程,减少执法对立、杜绝生硬执法,实现放管结合、宽严有度;持续优化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,对已经履行法定义务、作出守信承诺并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当事人,依据规定的程序、条件实施信用修复。